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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公共资源破坏网络营商环境 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或无生存空间

225人参与 |  2019年06月19日 17:20|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净化网络营商环境,离不开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的严厉打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明确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恶意投诉非法牟利行为终于亮剑,诸如利用...

  净化网络营商环境,离不开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行为的严厉打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明确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恶意投诉非法牟利行为终于亮剑,诸如利用广告法“极限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借维权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行为,将面临依法制裁。

  极限词成生意

  对商家恶意投诉和威胁

  淘宝卖家小朱就曾深受恶意投诉敲诈勒索之害。

  近日,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因为自己所售卖的产品标签上存在描述上的瑕疵,就被一位来自上海的职业索偿者给盯上了。对方提出要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小朱将为此承担巨额处罚。

  “我不想把事情闹大了,也不懂得是否违法要由相关部门来判断,就选择了‘私了’。”小朱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开始了向这名索偿者长达两年时间的“进贡”。

  “说起来,每个月600元也不算多,但他们还时常通过电话不断骚扰我和家人,一段时间以来让我感到非常崩溃。”回想起当初的情况,小朱依然心有余悸。好在这样的情况如今已经终结。在阿里的支持下,恶意索偿者被警方彻底打掉。

  90后小伙陈某则是恶意索偿者的代表。他将极限词做成了一门“生意”,却也将自己送进了大牢,成为全国首例利用极限词敲诈勒索被判刑案件中的主角。

  近日,这一案件在福建省龙岩市宣判。陈某一审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成为用极限词讹网店入刑第一人。陈某未提起上诉。

  极限词是一种表极限的词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陈某从中竟然嗅到了“商机”,他的赚钱套路是这样的:利用网上搜索来的所谓“极限词库”,其后在各大网购平台上不断“物色”合适的商家,一旦匹配到商家页面上的“纯天然”“最”等商品描述,就以商品虚假宣传、存在违反广告法有关极限词规定为由,对商家进行投诉。

  如果陈某也就止步于此,对其显然无可指摘,但陈某接下来的行为就踩红线了。他伪造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材料,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暗示商家“价格可谈”。

  据了解,不少商家遇上这种情况,既怕投诉影响商品的销售及店铺的信誉率,又怕被投诉到监管部门会引来“巨额罚款”,最终讨价还价,被迫向陈某转账10元至1000元不等的钱款。陈某从2018年3月至8月,共敲诈勒索上百名商家,非法获得3.6万元。

  “恶意索赔人并非真正维权,而是打着维权的旗号,大规模对商家进行恶意投诉和威胁。商家是否违反广告法,应当由工商部门来认定。”浙江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认为,这起案件开启了对专门利用极限词恶意投诉的行为定敲诈勒索罪的先河,重创了恶意投诉人的嚣张气焰。

  用足政策套餐

  少数团伙挥霍公共资源

  陈某的行为并非个例。2018年10月,在阿里安全的技术协助下,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打掉一个专门在网上进行敲诈勒索的“极限词流氓”团伙,该团伙一年内恶意投诉9000次。

  有市场监管部门透露,“极限词”已成职业投诉人“找茬利器”。2018年,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某区分局收到的10万件投诉举报中,有1万件高度疑似职业投诉举报,其中仅7件是产品本身问题,90%以上都是针对极限词发起的投诉索赔。

  当然,利用极限词恶意投诉,只是职业索偿人恶意投诉敲诈行为中的一种。

  近年来,职业索偿人通过寻找宣传瑕疵、甚至编造问题,以维权为名、举着社会正义的大旗,行敲诈勒索之实,造成行政资源空转、复议诉讼成倍增加的恶果,导致营商环境恶化、商家不堪其扰。

  据某平台所在地主管部门统计,数百个恶意投诉敲诈团伙仅在2017年就制造了超过10万个投诉举报,炮制了成千上万个行政复议与诉讼。恶意敲诈投诉团伙用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政策套餐”,公共资源被少数团伙恣意挥霍。

  业内人士认为,职业索偿人的恶意投诉举报,没有净化网络空间,反而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如果再不考虑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都会受到冲击——辛勤劳作的经营者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敲诈勒索的人反而得到市场。

  这一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例如,目前已有监管部门推出针对极限词使用问题处罚的规定。今年3月18日,上海推出全国首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规定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或者互联网自媒体发布,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属轻微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多地拟予规范

  严打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对于恶意投诉敲诈勒索、破坏网络营商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例如,去年3月,深圳市场稽查局与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联合执法,一举捣毁以李某等6人为主的“职业索偿人”黑恶团伙。该团伙主要集中在产品标识、说明等微小瑕疵方面,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目前,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去年7月,在阿里安全的技术协助下,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打掉了一个专门在网上利用极限词恶意投诉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吴某等3人利用商家怕麻烦的心理,在网购商品页面上找茬、利用PS伪造的工商投诉材料威胁商家涉嫌“违法”、以撤诉为条件向商家索要钱财。这一团伙去年累计投诉9000余次、涉及商家近9000家,已经查明的涉案金额超过6万元。

  警方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纷纷行动。4月2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有效应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文件开宗明义地指出,近年来,“以打假、维权、反欺诈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投诉举报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监察投诉、信访等权利,大量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在食品、广告等领域甚至出现“造假”式的索赔和举报行为,已涉嫌构成违法犯罪。

  同时明确,职业投诉举报认定可从7个方面综合考虑:(一)购买商品是否明显超出合理消费数量;(二)是否属于“知假买假”、“即买即退”;(三)是否一次发起多项投诉举报;(四)是否明确索取举报奖励或高额赔偿金;(五)是否借用其他人名义进行投诉举报;(六)行为人投诉举报的数量、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数量;(七)其他可合理认为以牟利为目的的因素。

  去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起草了相关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要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单位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对职业索赔行为进行遏制。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意见》的发布,各地将会陆续出台严打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的具体规定。

  针对恶意投诉现象,各网购平台也不断采取有关防范措施。以阿里巴巴为例,平台开展了全网规则普法、商品一键自检、图文违规拦截、培训考试系统四大举措,帮助商家规避风险。

  今年5月20日,阿里巴巴发出倡议,将每年的5月20日设立为“营商环境日”,推动全社会形成共治,打造公平有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

  与这份倡议一起发出的还有首份《数字经济营商环境报告》。《报告》显示,阿里坚持打造低门槛、普惠的创业平台,上线首个为治理而生的信用体系“淘信用”,让超77万诚信卖家享受到了经营零打扰保障服务;对淘宝规则“大瘦身”,总字数下降70%,降低商家理解成本;开发工具变“处罚”为“赋能”,商品违规发布现象下降68%,帮助商家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区分犯错者和作恶者,无心犯错的人,我们希望能够帮他少踩坑,提供赋能工具,为商家打造经营安全感;对坏人,我们坚决打击,对恶意行为,我们坚决说‘不’!”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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