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调解促和谐 民工工资有着落
165人参与 | 2020年05月11日 00:54| 作者: | 评论:0
摘要
近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生效之际,大方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成功化解三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是落实《条例》依法治欠的具体实践。2018年,被告汪某某及文某某、付某某、李某某在被告汪某某承包修建的大方县奢香古镇做工,工程做完后,被告汪某某便以老板未向其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向三原告支付...
近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生效之际,大方县人民法院利用微信成功化解三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是落实《条例》依法治欠的具体实践。
2018年,被告汪某某及文某某、付某某、李某某在被告汪某某承包修建的大方县奢香古镇做工,工程做完后,被告汪某某便以老板未向其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向三原告支付劳动报酬,只是分别与三原告约定于2019年3月31日支付工资。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三原告劳动报酬7300元、9000元和9500元,三原告在与被告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将汪某某诉至法院。
大方法院于2020年1月20日受理后,虽及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然而事与愿违,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且原被告双方均在外省,双方往返一趟,费用不少。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承办法官及书记员主动多次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在征得其同意后建立了案件调解群,利用微信进行在线调解,让相隔千里的原被告终自愿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民生“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