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司机属于是职工吗-
120人参与 | 2024年06月25日 12:22| 作者: | 评论:0
专车司机属于是职工吗?专车司机是否属于职工,这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专车司机与出租车软件公司或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就属于职工范畴。在专车市场中,出租车软件公司与司机之间可以形成基于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软件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确...
专车司机属于是职工吗?
专车司机是否属于职工,这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专车司机与出租车软件公司或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他们就属于职工范畴。
在专车市场中,出租车软件公司与司机之间可以形成基于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包括软件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确保驾驶员能够有效地使用软件接待客户;司机支付一定的佣金购买服务;以及乘客使用软件支付费用后,公司按约定支付司机劳动报酬等内容。
如果专车司机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个人身份在平台上提供服务,那么他们可能不被视为传统意义上的职工。这种情况下,专车司机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可能更倾向于一种合作关系或服务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职工的范围包括退休职工吗?
职工的范围不包括退休职工。职工主要指在岗的工作人员,他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为单位提供劳动并领取工资。而退休职工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他们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为单位提供劳动。因此,职工和退休职工在劳动关系和角色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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