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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伤认定标准是?

24人参与 |  2024年03月19日 15:35|  作者:   |  评论:0
  摘要  

二级工伤认定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二级工伤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情况,具体包括器官部分缺失,功能严重障碍,存在严重的器质性病变等,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其劳动功能障碍程...

二级工伤认定标准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二级工伤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者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情况,具体包括器官部分缺失,功能严重障碍,存在严重的器质性病变等,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达到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相关法条】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列举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患职业病的。

2.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 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其中提到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二级工伤的具体评定条件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对于二级工伤职工,如何合法合理地解除劳动关系?

在处理二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解除问题时,首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级工伤职工属于因工致残程度较重的群体,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特别保护。

1. 除非职工本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二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使职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2. 若单位确实无法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且在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解除劳动关系。但此种情况下,仍需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各地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有相应的具体规定,例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等,对解除二级及以上等级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和限定。

对于二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原则,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需要履行法定程序并支付相应补偿。

二级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在工作中遭受伤害或患上职业病,且经专业机构鉴定,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达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可能伴随生活自理能力大部分受限的标准。在此基础上,企业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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